澳門政府今起擴大禁煙範圍 電子煙亦納入監管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1/01 17:02
最後更新: 2018/01/01 17:02
元旦日後「過大海」要注意﹗澳門衞生局新修訂《控煙法》今元旦日起正式生效,除機場及娛樂場吸煙室外,全面禁煙範圍將擴大至所有室內公眾場所,澳門巴士站及的士站10米範圍內不准吸煙,電子煙亦屬納入規管範圍。
除不准售賣及廣告促銷電子煙外,新例亦規定於禁止吸煙地點吸食電子煙亦屬違法,而其他煙草製品亦不得公開展示,娛樂場內不得銷售煙草製品。
而巴士站及的士站禁煙範圍地面已加了白色禁煙標誌,巴士站柱亦有禁煙標貼。
根據新例,違法吸煙罰款最高金額亦由現時澳門幣600元,調升至澳門幣1500元,其他違法行為罰款金額亦大幅度調升。
控煙辦主任鄧志豪表示,凌晨至早上10時共檢控6名違法吸煙人士,分別於卡拉OK、巴士站內、發財巴站點範圍違法吸煙,而售賣香煙的便利店、路邊報攤等未發現違規展示香煙情況。
局方呼籲全澳市民配合支持,同時,有關實體及場所管理人必須在禁止吸煙地點的顯眼處,張貼經行政法規核准的標誌,及更新舊禁煙標誌及海報。